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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蹭“天眼”热度,难逃公众“法眼”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网     发布时间:2020-08-19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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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年初“火神山”“雷神山”遭遇商标抢注到如今“天眼”被曝出遭遇某烟草公司抢注并在烟草产品上使用,今年以来,商标抢注,尤其是社会关注度极高名称的商标抢注风波频发,让商标抢注这一问题再次引发大众热议。

  诚然,天眼工程设计实施单位和商标管理部门都应从正面加强商标品牌的布局保护和监管,从而杜绝商标抢注行为,但笔者以为,企业经营者用抢注商标“蹭热点”的行为也绝不可取。这样做也许能让企业一时获利,但因缺乏商标使用诚实信用的基础,商标抢注绝不是有利企业长远发展的行为,对企业正当经营时的品牌打造、商誉积累弊大于利。

  在笔者看来,最近被曝出的“天眼”商标遭烟草公司抢注事件与年初的涉疫情商标抢注事件有所不同。从涉及疫情的商标抢注事件中可以看出,大部分商标注册者的行为带有商标囤积和恶意注册色彩,而不是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注册申请,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企业正常经营行为。但“天眼”抢注事件中,烟草公司确实是以使用为目的进行了商标注册,并确确实实使用在其烟草产品之上,通过产品的生产、销售、宣传,“天眼”商标的使用成为了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一部分。甚至因“天眼”的使用,该产品价格在市场上被炒高10倍以上。

  然而,这样的盈利并不是靠产品本身积累的商誉得来,而是借助“天眼”这一国家重大项目的名气和品牌效应,这样得到的知名度,其正当性存在极大瑕疵,对企业商誉必然造成极大影响。

  回归商标的本质属性,商标是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在企业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商标的使用过程中,由产品生产、销售和宣传积累的知名度和消费者的认可自然附加于商标之上,形成逐渐升高的企业品牌价值。事实上,“天眼”商标权利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云烟”“红河”等众多著名烟草商标品牌,在长期使用中已积累了非常高的品牌价值,公司本身在消费者心理就拥有一定地位,无需也不应为扩大新品品牌知名度再打“天眼”的主意。从另一出品人中国烟草总公司贵州省公司角度,若想打造新的地方烟草品牌,也应从头做起,而不是借助所在地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名气。严格意义上来说,“天眼”虽在贵州,但其代表的是中国在探索外太空科研的努力与成就,仅从贵州的地域属性来说,未免下位,并不是打造品牌的最优选择,更何况烟草与科学探索之间的巨大差距和背道而驰的文化理念。

  如今“东窗事发”,两家当事企业因“天眼”品牌烟草引起公众反感,也给妄图借不属于自己的社会热度打造品牌的企业敲响警钟:商标品牌打造,企业还需依靠自身产品和诚信经营,靠“蹭热度”走捷径,反会“偷鸡不成蚀把米”。(作者: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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