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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松原谅了《歌手》侵权 但音乐侵权现象何时能得到遏制? ... ...

来源:思博网     发布时间:2017-02-21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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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高晓松冷不丁在微博搞起了事情,小编赶紧搬上小板凳围观:哇!矮大紧老师竟然亲自下场手撕湖南卫视《歌手》节目组了呢!厉害!

犹记得,昨晚张杰在《歌手》上表演了那英的《默》之后,一片叫好,终于有了摆脱因“尬rap”被群嘲局面的苗头。谁曾想,这首歌竟然又没有买版权!

不过,剧情反转得很快。下午5点多,矮大紧发微博称,湖南台已打来电话道歉并补办授权手续, 末了还补了一句:“张杰加油!”


不过,底下有网友评论称:“因为你是高晓松,所以他们道歉了。换了没名气的人,他们会当看不见。”

是的,昨晚赵雷的那首《弯弯的月亮》也“侵权”了。

@李海鹰先是表扬《月亮粑粑》@赵雷Z 演绎的很出色。随后指出:“这首歌曲里大段使用了我创作的《弯弯的月亮》,但很遗憾,节目制作方、演唱者没有与我进行任何形式的沟通。”

末了,他@歌手2017 @芒果TV:“ 你们应该很好的重视音乐的版权问题,这是音乐的根本,音乐人的根本。”摆事实讲道理、态度已经很温柔。不过,截至小编发稿前,该微博转发评论都没过100,影响力、关注度远不如大V高晓松,更没见获得跟高晓松同等的待遇。

综上,平台方“看碟下菜”怎么破?歌手上综艺要一下授权,有那么难吗?制作平台、音乐著作协会在其中都扮演了什么角色?为何侵权事件屡禁不止?小编采访了音乐节目制作人、相关律师等诸多业内人士,探讨一下侵权究竟何时休!

上综艺唱别人的歌
要一下授权有那么难吗?

据介绍,歌手上节目或晚会,导演组会申报给台里的版权部,由版权部统一处理。

如果是制播分离的项目呢?一位音乐节目制作人告诉小编,他们公司内部也设有专门的版权部,通常会先拿到版权后改编。他一针见血地指出:“其实不管是电视台,还是节目制作公司,都没那么复杂,歌手本人去要也行,要得到就行。”

融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钺翰告诉小编,如果你要唱某首歌,需要取得这首歌的词曲作者的授权(词曲作者将歌曲的“表演权”授权给演唱者),如果你要改编并演唱它,你不但需要获得词曲作者授予的“表演权”,还需获得词曲作者授予的“改编权”。

那么跟谁去要版权呢?众所周知,中国多数音乐人可能会把自己的作品版权交给“音著协”打理,但据北京日报报道,音著协很少主动为他们维权,或联系他们交付版税,即便有,也是少得可怜。据了解,一些知名音乐人一年拿到的版税仅在百元左右。也因此,不少大型唱片公司或独立音乐人偏向自己运作版权。

举个例子,在2013年,《中国梦之声》选手许明明参赛时演唱《我在人民广场吃炸鸡》,就引来原作者阿肆所属公司摩登天空的不满。虽然节目组表示已向音著协支付过版权费用,但摩登天空不曾授权音著协,所以节目组依旧无权使用。

张杰演唱《默》

也就是说,当你要找的歌不在音著协曲库内时,该单独找词曲作者要授权。听起来很简单,为何大家都做不到呢?原因有三。

一、时间紧急(像《歌手》常常临时换歌),没法快速联系上词曲作者。但如果在节目制作方或歌手心里,利益比守法重要,极有可能会选择先唱了再说。

二、要授权的时候,对方不肯给,或价格没谈拢。据介绍,不管是音著协还是版权所有者公司或个人,整个行业并没有科学严谨的定价系统。“这首歌的版权卖多少钱,往往是很主观的行为。卖版权的人,可能就是不愿意给你。买版权的人,可能嫌贵了,这都是很正常的利益博弈,没谈拢的情况也会有。”

三、嫌麻烦。歌手李健曾在采访中提起,很多人唱他的歌都不会主动给他打招呼,但他用别人的歌,一定要亲自打电话确定才行。说到底,其实还是歌手的版权意识、职业素养、以及行业的版权教育不够造成的。

给高晓松道歉、无视小透明
音乐侵权真的无解吗?

当然,侵权不只是侵权方的原因,面对强势的平台,被侵权方往往有苦说不出。

1、强势平台看碟下菜,小透明无计可施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小编,以高晓松为代表的名人,既不会发律师函也不会撕破脸皮,他甚至没有艾特湖南卫视相关节目组,只会友好的“点拨”了一下,就像撒了个娇。再说维塔斯,即便其发了律师函,若有可能,也会争取与湖南卫视达成和解,谁也不能能保证未来不会有和湖南卫视合作的可能,不到万不得已,大家都不会撕破脸。

今年1月1日,邓紫棋在湖南卫视跨年演唱会翻唱了逃跑计划的《夜空中最亮的星》,该组合在微博上表达了不满,但因为名气不如邓紫棋,微博评论转发量、支持量相对有限,最终此事淹没在双方口水中,疑似无疾而终。

平台方重视名人,但其他小透明的圈内人往往求助无门。以前文提到的@李海鹰为例,几十人的评论量完全帮不上忙,倘若没有媒体报道此事,更会石沉大海。

2、侵权成本低、惩罚力度小

想侵权的话,直接用你的歌就可以了。但对侵权者的惩罚,最严重的无非是“道歉+赔钱”。像湖南台那样每每被批侵权,通常保持沉默、不回应或私下和解。总的,惩罚力度太小,也是变相的纵容。

3、全民版权意识薄弱,舆论的支持力度小

此前,汪峰因《春天里》告旭日阳刚、马頔因《南山南》告张磊,情况都相似。
张磊演唱《南山南》

以后者为例,歌迷认为《南山南》是被张磊唱火的,甚至演唱水平要高于原唱,因此也有人谴责马頔禁止张磊唱这首歌不太厚道。而在维斯塔事件中,有营销号出来抨击维斯塔早已扑街、这是在“碰瓷”,由此也模糊了事件原本的焦点。因为不管维斯塔目的何在,湖南卫视侵权是既定事实,转移观众视线也没用。

王律师总结称:“一句话形容为何侵权频发: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卫视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不给力。”因此,对歌手、平台方、节目制作方而言,似乎更多要靠自律。但另一方面,湖南卫视能否建立流程化的管理制度?相关部门能否建立健全合理的收益核算体系?音著协能否发挥应有的职能?如果各方都不给于重视,喊再多“维权”也是然并卵。

来源:娱乐资本论
原标题:高晓松原谅《歌手》侵权,维权者的温柔让侵权者更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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