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博网

浅谈美国知识产权永久禁令制度

来源:思博网     发布时间:2016-06-17     点击量:
(本文转载于思博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attach]78831[/attach]


  在英美法系国家,永久禁令制度是法院阻止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一项重要的救济措施,其作为衡平法中的一种救济,发挥着普通法对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无计可施之时的替代性作用。


  1、美国的知识产权禁令制度


  根据文献的记载,美国法中的禁令制度起源自英国衡平法的借鉴与模仿。学者们通常将禁令分为临时禁令永久禁令这两大类,临时禁令指的是诉讼前或诉讼中法院颁布的一种禁令,其性质类似于大陆法系国家中的诉讼保全措施,因此临时禁令是一种临时性的救济措施。而永久禁令则是指法院判令侵权人承担的一种责任承担方式,具体说来,就是法院作出的禁止侵权人继续从事侵权行为、制止未来可能的侵权行为的一种制度。


  以下部分,笔者主要选取美国的永久禁令制度为研究对象,并分别对美国法院颁布永久禁令的四要素测试法、eBay专利侵权案对四要素测试法的影响作简要的研究分析。


  2、美国法院颁布永久禁令的四要素测试法


  衡平法的出现,众所周知,是旨在克服普通法的僵化以及其救济措施的不充分。因此,衡平法的一大特色就在于法官可弹性审案,可在特定案件需要之时作出个案认定,从而更好地协调公众与私人的利益平衡、以及私人之间的利益平衡。虽然法院享有作出永久禁令的权力。但是,法院对于永久禁令的颁布也必须遵守衡平法的相关原则。


  按照衡平法的原则,美国法院颁布永久禁令的检验标准总体说来有四大要素:


  • 一是普通法的救济不足以充分地救济知识产权权利人,即救济不充分规则;
  • 二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对权利人造成的损害是不可弥补的,即损害不可弥补规则;
  • 三是知识产权永久禁令的颁布不会导致权利人与侵权人间严重利益失衡,即私人利益平衡规则;
  • 四是知识产权永久禁令的颁布不会导致公众利益严重受损,即公众利益的保护规则。


  关于第一点与第二点,救济不充分规则和损害不可弥补规则,笔者主要从权利人的视角予以解释分析。根据美国法的规定,法院只能在普通法的救济不足以充分地救济知识产权权利人方可采用衡平法来判决案件。通常而言,普通法的经济赔偿救济在一般的民事案件中都可充分地救济权利人,亦即如果被告的侵权行为可以通过金钱损害赔偿予以补救,则美国法院就不会颁布永久禁令。据此逻辑则可当然地推导出第二点,即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对权利人造成的损害是不可弥补的,原告无法通过普通法上的救济方式来弥补自己的损失,并需要借助其他的救济措施予以救济。


  关于第三点与第四点,私人利益平衡规则与公众利益的保护规则,则可主要从侵权人以及社会公众的视角予以解释分析。尽管救济不充分规则和损害不可弥补规则要求权利人向法院证实给予其特殊救济的充分必要性,但是这些特殊的救济方式的颁布与适用还需考虑权利人以外的即侵权人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平衡问题。案件的审理法院有必要衡量颁布永久禁令是否会造成当事人间利益的严重不平衡、颁布禁令是否会从整体上增加社会的成本或者背离公众的期望等。


  3、eBay专利侵权案对永久禁令四要素测试法的影响


  虽然在学理上针对颁布知识产权永久禁令存在着四要素测试法的理论学说,但是,针对四要素测试法在案件审判上的具体应用,美国在不同时期、在不同层级的法院却有着不同的观点与做法。甚至在美国的很多法院,一旦侵权事实被证明成立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极有可能发生侵权,且无合理的理由或者特殊情况排除适用永久禁令时,这些法院都会向知识产权侵权人颁布永久禁令以此来保护权利人的权益,这项作法也被学者称为“自动禁令规则”。


  但是,2006年eBay专利权纠纷案的发生对美国知识产权永久禁令的颁布适用问题进行了调整,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对美国整个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其不仅直接导致了专利侵权诉讼中永久禁令颁布适用的变化,该判决的理念也对版权、商标权等其他知识产权永久禁令的颁布适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部分法院在后续案件的判决书中也援引了eBay专利权纠纷案判决内容。


  MercExchange公司是某一技术的专利权人,其指控eBay公司以及另外的两家公司侵犯了其专利权,随后MercExchange公司与后两家公司达成了和解,在与eBay公司谈判无果的情况下MercExchange公司将eBay公司诉至法院,向法院提出了对eBay公司颁布永久禁令以及经济损害赔偿的要求。本案的一审法院支持了eBay公司承担损害赔偿的诉请,但对于颁布永久禁令的诉请予以了驳回。而美国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则适用了自动禁令规则,给予了MercExchange公司永久禁令的救济。该案最终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重审,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最终判令不对eBay公司颁布永久禁令,并在判决中写道,永久禁令是一种衡平法意义上的救济措施,法院在认定专利侵权的情况下并非当然地颁布永久禁令,不能将永久禁令的适用一般规则化,绝对化地颁布禁令救济,而是应当遵循“四要素测试法”对个案进行具体认定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eBay专利权纠纷案的判决,可谓是推翻了美国法院长期以来奉行的自动禁令规则,并要求法院重新回归颁布永久禁令所要考虑的“四要素测试法”,更关键的是要求法院在适用四要素测试法时应当采用个案分析的方式,从而摒弃绝对化、类型化以及推定的分析方法,这对专利侵权诉讼乃至整个知识产权领域中永久禁令的颁布适用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作者:窦步宇


[attach]78830[/attach]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思博网

上一篇:未来设计师是这样在现场做设计的!

下一篇:揭秘“337调查”:中国钢企不能输!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