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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奖专利,动不得的马蜂窝?我想捅一捅

来源:思博网     发布时间:2016-05-06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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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王琦琳 思博用户名gary 独立专利权主张人   文章为作者授权发布,转载请征得作者同意,并在显著位置注明来源!

  最近,我鬼迷心窍,提了一个金奖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本以为一个实用新型,没什么人会在意。没多久,专利权人直接电话打到我手机上,这算是有点意外。接下来,无数有关没关的人,直接间接地“关心”了我,真是让人受宠若惊,长这么大,从没劳烦过知识产权界上上下下这么多局长惦记,再不出来表示一下,未免显得不够懂事。

  申请专利,啥时候成了赌运气的事儿?

  作为一个十几年专利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士,我认为拿到实用新型授权,是个高概率事件。意外的是,最近连续收到多封否决意见的通知书,认为我申请的实用新型不是专利法保护的客体(科普一下,所谓不是专利法保护客体就是说,法律规定实用新型只保护产品不保护方法,所以如果你拿一种生产方法去申请实用新型,这个方法再有价值也不能授权,因为这是龟腚)。

  这下子,我这个“老师傅”也被专利局打蒙了,我没申请方法啊,难道实用新型客体审查改变标准了?好在业内熟人多,打听得知原来是这么个情况:

  1.因为社会上有反应大部分实用新型都是“垃圾”,所以专利局要调控;

  2.因为专利局要调控,所以要求实用新型审查达到一定驳回比率;

  3.因为要达到一定驳回比率,所以审查员必须驳回一些实用新型申请;

  4.因为实用新型能驳回的法律机会不多,所以不得不频繁使用“你的申请不是实用新型保护客体”的驳回理由。

  按照如上逻辑和方法,对于专利局,驳回率很好掌控,比医院妇产科达到指定剖腹产比例容易多了,又不用看孕妇身体条件,胎位情况啥的,驳回率高了,就手松点,驳回率低了,就多发几个客体问题的意见,每篇200字搞定,驳回率要多少做多少,不难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这种情况,相信绝不是我一个人遇到。代理机构收到的否决意见通知书一定也堆积如山,但是代理机构都不说话,我理解,被谁管,听谁话嘛。

  那我目前不被谁管,我就愣头青地问一下,专利局难道不应该有个客观稳定的审查标准么?难道申请专利除了拼专业,比技术,也成了个赌运气的事儿?

  为什么要动专利金奖?

  既然专利局白纸黑字地说我申请的实用新型不是专利法保护的客体了,那我还是先学习一下别人的客体,学习一下专利局已经授权的实用新型的客体,都啥样的。

  越学习,越生气,在上百万的已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数据库里,随随便便就找到很多和我申请的客体一样的专利,我想,干脆自己出钱出力做个研究。于是花了15分钟,找了几个有代表性的对象,专利权人有外企、有民企、有国企的;有沿海、中部、国都的。再花了小半天功夫,把无效宣告请求的提交工作都准备好了。偶然发现了原来第16届中国专利金奖也有个实用新型啊,太好了,这个影响大,典型性也好,这个也选上。

  金奖专利,动不得?

  有趣的是,从这个偶然开始,开始有了一系列意外。

  第一个意外:居然有人搭理我

  自从提完这批无效宣告请求之后,我就没想这事儿了,也没人搭理我,原因很简单,在中国,哪家企业把自己申请的实用新型当个事儿?

  但是没多久,金奖专利的专利权人打电话跟我联系了,这下我反倒意外了,赶紧很客气的跟专利权人说了这么几个意思。

  1.您受累了,但是您放心,我跟您那边没有什么侵权纠纷,我就是想跟专利局问问审查标准的事儿;

  2.您也看到了,我也不是真的要搞掉你的专利,不然我不会就提个客体不符合的理由了,其他各种理由,尤其创造性,我怎么也要来个好几轮吧;

  3.不好意思,我就不和解了,因为你也明白,我这不是纯粹钱的事儿,您这么好的靶子,我真找不着几个。

  专利权人也很nice,沟通很顺利,双方意思表述明确,后面正常走程序了。

  但是,不仅专利权人搭理我了,有关机构,以及有关机构的大姑子小舅子也纷纷搭理我了,依然毫无意外地围绕着这个金奖专利。我不得不感慨这个圈子,真是不大;各种声音,真是够逗,一个专利的存续问题,竟然有太多人比专利权人更着急……

  第二个意外:居然有幸被当庭宣判

  按照复审委的通知,我如期参加了口头审理。我把事儿想得很简单,本来嘛,我目的很单纯。穿着一身休闲装一个人去了,签字进入口审区到时候,保安还说,哟,对方来了五个人,你就一个人来啊。我说,又不是打架,来那么多人干啥。

  结果,口审也挺有意思,口审辩论完了之后休庭一个小时,然后重新开庭,当庭直接宣布了结果,维持了金奖专利有效。

  好家伙,成千上万无效宣告口审中,当庭就宣布结果的就没几个,我居然有幸遇到。不过,反正无论啥结果我是都乐于接受了,尤其是维持了更好。毕竟,一来我本也认为实用新型保护客体不应该瞎审,有关机构坚持原则才是我们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二来我早就准备好了,这个案子继续走行政诉讼,一审法院、二审法院,程序走完,彻底把这事儿弄清楚。

  第三个意外:金奖专利居然没用

  休庭一小时,跟专利权人还有对方代理人聊了一小时。我好奇地问,你们这可是金奖专利啊,基本上等于不败金身,怎么不好好用用呢,难道技术好还没人仿?

  对方回答:

  1.技术好,也被人抄;

  2.金奖专利不方便用,不能在业内留下个好斗的名声;

  3.自己有专利,对手也有专利,打起来没用。

  听到这些话,我不禁陷入沉思?

  1.专利维权=好斗?那还谈什么专利的转化、运用、保护?

  2.那金奖专利动不得,只能放在台上供着?

  3.这个金奖专利是这样,那其他的金奖专利呢?

  带着好奇,我回家继续做功课。人肉一下最近5届中国专利金奖的专利运营情况。总共不到100件中,4件是关联公司之间的转让或者许可,2件放弃缴纳年费失效,然后有2件做了转让和质押,还都是中药专利(中药的专利保护基本形同虚设)。

  通俗的说,就是说金奖专利既没有人要买,也没有人要卖;金奖专利也没有拿出来用。也就是说,这些金奖专利就是专利权人的勋章,是用来宣扬技术先进的证明,是用来实施资本运作的筹码,是上市企业在市值管理的话题,但是唯一不是“专利”!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我的粗浅理解,所谓专利,是通过专有获得利益。我看了下评专利金奖的到底咋想的,其最新动态如下:

  “更加注重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积极有效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为促进创新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等给予表彰”(原文摘选自《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获奖名单公布》,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简单来说就是,评选专利金奖的标准考虑到了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要为促进创新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很好啊,符合我这样搞专利运营的人,对于专利金奖的心理预期。

  我能想象到,一个全国性的专利奖评选想做到“不忘初心”有多难,但是走过了17年后,如果代表最高专利价值的金奖专利是这个样子,我有点情怀的说,这个马蜂窝,我想动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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