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59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函〔2019〕787号)的规定,经审核,现拨付东莞松山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等5家申报单位开展转型升级项目辅导专项资金188万元(详见附件),请企业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咨询电话:22403717。
附件:2021年第三批支持企业开展转型升级项目辅导专项资金审核表.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