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20〕33号)及《东莞市商务局关于落实东府〔2020〕22号、东府办〔2020〕33号文件的相关政策申报指南》)等文件精神,经审核,现拨付东莞康源电子有限公司等4家申报单位2020年度支持外资企业注册资本项下进口设备项目专项资金122140.39元(详见附件)。请相关企业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403717咨询。
附件:2020年度支持外资企业注册资本项下进口设备项目专项资金审核表.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