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拉动消费复苏强化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扶持的实施办法》(东府〔2020〕22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商务局关于落实东府〔2020〕22号、东府办〔2020〕33号文件的相关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2020〕63号)等文件精神,现拨付东莞市2020年第十批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支持医疗防疫物资出口)2020年中国(东莞)国际医疗防疫及大健康产业展览会项目资金共2188277元,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818670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东莞市2020年第十批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支持医疗防疫物资出口)拨付表.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