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经管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建设方向)实施方案及使用计划表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2-01-29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经东莞市商务局审核,并报省商务厅备案,且根据《关于省财政厅下达我市经管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东财函〔2021〕152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省商务厅经管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建设方向)实施方案及使用计划表(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拨付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月29日至2月11日(7个工作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建设路1号3楼市商务局口岸规划建设科

  电话:22802062

(附件1.2)省商务厅经管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建设)实施方案和用款计划.wps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拨付2021年第130届广交会东莞采购商组织发动费(第二批)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