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先进技术和产品类进口贴息项目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日至10日(7个工作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建设路1号4楼市商务局产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22403717
附件: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先进技术和产品类进口贴息项目分配明细表.et
东莞市商务局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