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东莞市2020年第十五批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市场采购贸易业务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经济运行监测调度指挥部关于印发<东莞市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设立方案>的通知》(东经指〔2020〕5号)、《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商务局促进市场采购贸易发展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商务〔2021〕47号)和《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商务局促进市场采购贸易发展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的通知》(东商务〔2021〕91号)等文件精神,现拨付东莞市2020年十五批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市场采购贸易业务事项)2021年度三季度项目资金共90449405.80元,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817650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度三季度东莞市商务局促进市场采购贸易专项资金拨付表.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