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东莞市2021年“乐购东莞”促消费活动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东商务〔2021〕163号),2021年“乐购东莞”促消费活动相关资金的申报日期原定于2022年3月31日前截止。根据实际情况,现决定将2021年“乐购东莞”促消费活动资金申报日期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前截止。请各园区、镇(街道)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摸底筛查,并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时完成申报工作。
东莞市商务局
2022年3月30日
(联系人:袁国成,联系电话:22997380)
上一篇:关于广东省商务厅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
下一篇:关于拨付2022年第三批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专项)境外展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