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9〕59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2019〕787号)等文件精神,现拨付2021年第二批支持航空国际物流发展专项资金2,400,568.73元,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813810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航空国际物流发展专项资金)2021年第二批(7-12月)资金拨付表
东莞市商务局
2022年7月27日
附件:
1.附件: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航空国际物流发展专项资金)2021年第二批(7-12月)资金拨付表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