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开展2022年广东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2-08-08     点击量:

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有关工作的部署,现开展2022年广东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总部型机构申报认定工作。请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2022年广东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申报指南》(附件1)有关要求,积极组织注册地在本辖区内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机构进行申报。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办法(修订版)〉的通知》(粤商务规字〔2021〕3号,附件2)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广东省在金融、人才、出入境等政策方面给予便利,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财政奖励。其中,对2017-2022年在广东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外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省财政按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不低于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附件3)。

  请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协助做好宣传发动、申报辅导和材料收集工作,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于9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并附PDF格式文档光盘一份)、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函报我局外资管理科。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广东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申报指南.doc

            2.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办法(修订版)》的通知(粤商务规字〔2021〕3号)

            3.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粤府〔2018〕78号)

  东莞市商务局

  2022年8月8日

  (咨询电话:22817735,地址:东莞市莞太路33号东莞市商务局四楼外资管理科)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2022年一季度支持开拓水路运输方式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

下一篇:关于拨付2022年倍增计划-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