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等文件精神,我局对东莞新能德科技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申报AEO认证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16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建设路1号4楼市商务局产业发展科
电话:22403717
附件:2022年第二批AEO认证项目专项资金审核表
东莞市商务局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