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3]9号),经审核,现拨付广东省商务厅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2022年未足额兑现部分)共2373.77万元到有关企业(详见附件)。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严格遵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切实按有关要求做好账务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东莞市2022年未足额兑现部分)拨付明细表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3月1日
(东莞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科,联系电话:21668396)
附件:
1.广东省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东莞市2022年未足额兑现部分)拨付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