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有效提升政策效用,全面落实市级资金全周期管理使用方针,加强优化政策资金使用结构,基于当前政策实施情况及市财政有关资金使用原则,经研究,我局即日起暂缓开展“2023年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有关项目的申报工作(相关申报通知请见我局于2023年6月26日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的通知》),具体申报时间将另行通知。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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