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东府〔2022〕25号)等文件精神,现拨付2022年第五、六期支持开拓水路运输方式专项资金2,989,288元,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819937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第五期支持开拓水路运输方式专项资金拨付表.xlsx
附件2:2022年第六期支持开拓水路运输方式专项资金拨付表.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12月13日
上一篇:关于拨付新一轮稳经济扶企纾困专项资金(“乐购东莞”促消费——推动餐饮行业加快复苏等3个项目)的公示
下一篇:关于拨付2023年第一季度“进一步跨境水路运输通道”专项资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