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调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商务〔2023〕179号)等文件精神,现拨付“东莞港航线项目(2023年)”专项资金12,300,000元,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819937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东莞港航线项目(2023年)“专项资金拨付表.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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