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等文件规定,经审核,现拨付东莞新溢眼镜制造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申报AEO认证项目专项资金共114万元(详见附件),请相关企业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帐务处理。咨询电话:22403717。
附件:2023年1-9月AEO认证项目拨付表.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2年12月11日
上一篇:关于拨付2023年“倍增计划”专项资金(投资促进专项)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拨付省级稳外贸资金(2022年第二批支持企业抢订单事项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