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实施2023年新一轮稳增长措施的通知》(东商务〔2023〕37号)和《东莞市商务局2023年新一轮稳增长若干措施的申报指南》等文件精神,我局对新一轮稳增长专项资金境外经贸对接交流活动(2023年赴埃及、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开展经贸交流暨中国加博会路演推介活动项目)进行了初审,涉及企业单位共计17家,现将初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7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7楼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
电话:0769-22808626
附件:新一轮稳增长专项资金境外经贸对接交流活动(2023年赴埃及、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开展经贸交流暨中国加博会路演推介活动项目)审核表.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