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2023年4-6月(第二期、第三期)进一步稳定陆路跨境运输项目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3-10-20     点击量: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实施2023年新一轮稳增长措施的通知》(东商务〔2023〕37号)和《东莞市商务局2023年新一轮稳增长若干措施的申报指南》等文件精神,我局对2023年4-6月(第二期、第三期)进一步稳定陆路跨境运输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7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3楼市商务局通关物流科

  电话:22813810、22819937


  附件1:2023年4-6月第二期进一步稳定陆路跨境运输项目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初审结果.xls

  附件2:2023年4-6月第三期进一步稳定陆路跨境运输项目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初审结果 .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10月20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调整新一轮稳经济扶企纾困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出海”抢订单(2023年美国CES展项目)审核结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做好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入库工作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