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2023年第二季度“乐购东莞”促消费工作方案》(东商务〔2023〕38号),为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我市拟于“11·11”、“12·12”电商购物节期间开展2023年“乐购东莞”莞货全国购活动。为做好消费券发放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选合作平台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内容
活动主题:2023年“乐购东莞”莞货全国购
活动方式: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在符合条件的电商平台可申请领取消费券,用于购买莞货莞品等产品。
二、企业资质
有申报意向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备经营互联网业务的电商平台,电商平台或电商平台接入的支付渠道具备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近期在各类消费券发放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未产生重大负面舆情;
5.平台使用率高,具备较强的用户覆盖能力,电商业务覆盖全国;
6.平台持有企业在东莞市有纳入“四上”企业统计的市场主体(“四上”企业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平台核销消费券产生的销售数据可归集到该市场主体。
三、平台工作任务
(一)安全组织2023年“乐购东莞”莞货全国购消费券发放,确保活动期间全国消费者能够通过手机APP或小程序在入选服务平台上正常领取消费券,领券后能正常核销。
(二)加大活动期间技术力量投入,完善风险管控制机制,确保消费券领用顺畅方便快捷,财政资金投放安全高效。平台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
(三)入选平台须提供顺畅、安全、优质服务。平台应加大活动期间人力投入,提高运营服务保障水平。制定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消费券发放平稳有序,客户投诉妥善处理,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四)加大消费券发放期间配套资源投入和活动宣传力度,鼓励平台活动期间与财政投放资金配套相应自有资源并叠加商户优惠,最大限度放大活动效果,更好促进消费增长。
(五)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核查和绩效评价。在T+1日内出具分行业相关统计数据,包括消费券和消费补贴发放张数、金额、抢券用户数、核销用户数、核销笔数、核销金额、核销率、平台及商户配套优惠金额、拉动比、消费券和消费补贴核销退款金额以及参与核销商家数量、规模类型等后台相关数据。
(六)活动结束后,根据审核结果,按要求及时将剩余资金原路退回指定账户。
(七)免费提供发券技术服务和平台使用。
四、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18:00截止。
五、报名方式
请有申报意向的平台企业于2023年10月20日(周五)下午18:00前,按照上述“申报条件”中明确的内容,将相关印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简介、用户数量、平台年销售额、经营情况、防黄牛防套现防骗补技术和解决方案、资源叠加情况,以往参与消费券发放等类似的活动情况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报送至东莞市商务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8楼市场科办公室),我局将组织评审,择优确定2023年“乐购东莞”莞货全国购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