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3-12-25     点击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各市相关部门:

  《东莞市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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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广东省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等文件精神,为保护东莞老字号传承,促进东莞老字号创新发展,结合东莞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健全老字号传承体系

  (一)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建立由市商务局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东莞市保护与促进老字号传承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老字号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市商务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投资促进局、市金融工作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东莞市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共同参与〕

  (二)成立老字号协会。引导我市现有的广东省老字号和本地老品牌企业组建“东莞市老字号协会”,制定“东莞老字号”认定标准,吸引发展我市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的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为会员企业,推动老字号健康发展。深入挖掘我市本地老品牌、地方特色品牌,依托老字号协会开展评选认定工作,培育打造更多本地老字号。〔市商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园区)配合〕

  (三)举办老字号评选活动。依托老字号协会开展本地老字号评选工作,对我市老品牌老字号企业进行评选评优,根据评选结果推选产品服务质量好、群众口碑好、社会影响力强的本地老字号企业参加国家老字号和省老字号的评选。〔市商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园区)配合〕

  (四)加强人才和技艺传承。引导老字号企业与相关院校开展产学合作,依托职业技术学校开展老字号工艺传承教学活动,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专题教学活动。在中等职业学校思政课等相关课程中适当增加相关内容,结合我市实际将老字号事迹写入乡土教材或课外读物。〔市教育局负责〕

  二、加强老字号传承保护

  (五)加强商标品牌保护。引导和支持在境内外注册商标和申请专利,规范老字号标识使用,依法保护老字号注册商标、驰名商标。协调解决老字号“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贸易壁垒、知识产权维权等问题。严厉打击侵犯老字号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不法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商务局、各镇街(园区)配合〕

  (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鼓励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企业积极推荐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以及代表性传承人,对具有独特历史意义的老字号濒危传统技艺项目实施抢救性记录和保护,加强对老字号文物保护、修缮、修复的技术指导。鼓励老字号企业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和工业遗产。〔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七)加强宣传保护。鼓励各级媒体承担传承历史文化的社会责任,开设老字号宣传专题专栏,对老字号企业开展系统性、持续性、全方位的宣传推介。推动市内广播电视制作机构选取有代表性的老字号企业拍摄“一品牌一故事”纪录片,传播莞商文化,重塑百姓记忆。〔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健全名录和档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老字号品类、技艺(工艺)、传承人档案,实行“一企一档”“一人一档”管理制度。编制东莞老字号信息化管理档案,研究修复已消失或已停止经营的老字号品牌历史资料和历史档案,实现老字号文件在线归档、保存、共享和利用,将其中具有重要文化历史价值的老字号史料、实物选入市档案馆保管。〔市商务局牵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档案局、市档案馆配合〕

  三、激发老字号创新活力

  (九)开发老字号品鉴游线路。联合旅行社,设计“莞城老字号”品鉴游线路,聘请专业导游进行沿途讲解,组织在兴贤里、中兴路、大西路等历史文化街区开展集中体验活动,宣传莞城红色景点、文物、老建筑及老字号文化,带动沿线路“老字号”消费,打造消费文化闭环。依托“行走老莞城”历史文化游路线,串联多个老字号商铺,开展“访老字号知家乡”“触摸身边的老字号”“老字号打卡”“古迹寻根”等活动。各镇街(园区)充分借鉴莞城经验,整合当地景点、文物、老建筑及老字号文化资源,积极开拓富有当地特色的品鉴旅游线路。〔各镇街(园区)牵头,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配合〕

  (十)打造老字号集聚街区。结合“东莞记忆”项目推动老字号发展,在“东莞记忆”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后期运营业态谋划中,统筹考虑把莞城传统老字号充分融入项目。制定老字号扶持政策,扶持老字号升级,更好地传承、发扬老字号。〔莞城街道牵头,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配合〕

  (十一)促进老字号消费。开展“乐购东莞”文旅体专项促消费活动,邀请老字号参加,助力老字号打开消费市场,激发老字号企业发展潜力。支持在出入境口岸、火车站、旅游景区、大型商超等设立老字号销售专区专柜,并给予租金优惠。〔市商务局牵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镇街(园区)配合〕

  (十二)优化老字号配套设施。秉承包容友好、审慎监管的原则,放宽对临街老字号店铺装潢管理要求,允许老字号企业按照传统或原有风格对门店进行修缮,保留符合要求的传统牌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在不影响道路交通运行的前提下,在商业老字号门店周边道路设置路内停车泊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各镇街(园区)配合〕

  (十三)推动老字号工业化发展。向老字号企业宣传、推广现代质量管理方法和模式,支持老字号企业向工业化转型发展。鼓励老字号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智能化升级,并给予政策支持。组织老字号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参加中青年企业家培训或其他专题培训。鼓励老字号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加大投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投资促进局配合〕

  四、创新现代化多元化的运营模式

  (十四)拓展产品服务。支持和推动标准化机构、行业协会等,制定老字号工艺、服务、产品等标准。鼓励老字号企业导入先进管理理念,推动老字号产品质量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建立“一品一链”追溯模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十五)支持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展销会。鼓励我市老字号企业拓展国内消费市场,积极引导老字号企业及其产品参加商务部门组织的国内外展览展销会,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国家、省、市相关参展费、特装费、差旅费等方面的专项资金。组织本土老字号参加“广东老字号嘉年华”活动,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具有岭南传统文化特色的老字号产品体验和展销活动〔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支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对于已持有境内外注册商标的老字号企业,推荐申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具的《出口商品品牌证明书》;对具有商品商标的地理标志产品的企业推荐申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具的《地理标志产品品牌证明书》,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助力企业高质量“走出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东莞市委员会负责〕

  (十六)赋能消费升级。引导和鼓励老字号企业在保证产品质量和弘扬传统文化基础上,通过研发新品、优化工艺、改进包装款式等方式将传统产品升级为顺应时代需求、符合国潮消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新服务。鼓励老字号企业与现代工业融合,进驻特色产业园区。支持老字号企业在大型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和品牌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镇街(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优化老字号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字号特点的金融产品,优化对老字号企业的金融服务。鼓励引导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对接老字号企业,为老字号引入资金、管理和技术等资源。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字号在资本市场上市,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市金融工作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牵头,各镇街(园区)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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