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关于公开征选2024年春节期间住宿、餐饮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的公告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4-01-05     点击量:

各相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春节前后暖工稳产促消费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我局将组织开展住宿、餐饮消费券发放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公开征选住宿、餐饮专题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月5日-1月10日

  二、执行内容

  发放住宿、餐饮专题消费券。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以抢券、抽奖等形式获取消费券,到参与活动商家消费达到预定金额可享当次消费立减优惠。合作平台用于发放、核销消费券。活动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得、额满即止”的原则发放补贴,并设置“熔断机制”,当单个商家累计核销消费券金额超过一定数额后,则终止该企业资格,不再参与活动。

  三、申报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1.具备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支付业务许可证》等相关合法资质,具备全面的资金转接清算能力、灵活的票券系统功能及运营能力,可提供折扣、立减、票券、券包、消费送券等多样化营销工具,以保障项目高效、平稳、安全实施。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备较强的公信力、品牌知名度,具备普适性、通用型较强的支付载体和工具,有丰富的政府消费补贴活动承办经验,且在消费补贴发放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二)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

  1.风险管控机制健全。消费补贴发放领用顺畅方便快捷,资金投放安全高效。能有效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抢券、消费补贴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若发生或发现外挂软件抢券、消费补贴套现等违法事件或迹象能及时有效处理。  

  2.确保活动期间消费者(手机GPS定位在我市区域范围内的人员,下同)能够通过手机APP在入选服务平台上正常领取消费补贴、领取后到活动指定线下实体店铺分类核销。能够有效规避篡改IP地址违规领券的情况。

  3.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补贴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在T+1日内出具分行业相关统计数据,包括消费补贴发放张数、金额、抢券用户数、核销用户数、核销笔数、核销金额、核销率、平台及商户配套优惠金额、拉动比、消费券和消费补贴核销退款金额以及参与核销商家数量、规模类型等后台相关数据。

  (三)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

  1.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平台覆盖人群较广,消费者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平台支持消费补贴核销的商户可覆盖所有市区,行业业态覆盖消费补贴发放各领域。

  2.具备较为丰富的消费券、消费补贴发放经验。

  3.依法依规确定商户,向符合条件的商户发布通知并收集报名资料,引导商户在消费补贴发放期间叠加优惠措施,最大限度放大活动效果。

  4.提供高效运营服务保障。能及时解决消费补贴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消费补贴发放平稳有序,客户投诉妥善处理,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5.能够利用平台自有渠道配合开展活动宣传。扩大消费补贴政策影响,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鼓励平台在活动期间与财政投放资金配套相应自有资金并叠加商户优惠,最大限度放大活动效果,更好促进消费增长。

  四、报送须知

  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于2024年1月10日前下午17:00前,按照上述“申报条件”中明确的内容,将相关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简介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用户数量、经营情况、防黄牛防套现防骗补技术和解决方案、以往参与消费券和消费补贴发放等类似的活动情况)整理成一套完整的书面申请材料,报送至东莞市商务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3楼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科),我局将组织评审,择优确定不超过3家住宿、餐饮专题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



  东莞市商务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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