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财函〔2024〕4号)的有关精神,我局制定了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进口贴息项目分配方案(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单位意见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提供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将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4年2月7日至2月21日(7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产业发展科(东莞市南城街道建设路1号4楼,0769-22403717)
附件: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进口贴息项目分配方案.et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