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东莞市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示范项目专项资金奖励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商务〔2023〕168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2024年第一批东莞市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6月21日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建设路1号5楼电子商务科
电 话:0769-21660107
附件:2024年第一批东莞市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示范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初审结果公示表.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