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实施2023年新一轮稳增长措施的通知》和《东莞市商务局2023年新一轮稳增长政策资金申报指南》等文件精神,拨付新一轮稳增长专项资金(境内参展项目)2024年度第二批资金申报项目5,151,750元。请相关单位收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817510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东莞市新一轮稳增长专项资金(境内参展项目)2024年度第二批资金审核表.et
东莞市商务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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