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东商务〔2024〕25号)及《东莞市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申报指南(试行)》等文件精神,拨付东莞市开拓境内市场专项资金(新品发布会项目)2024年度第三批资金申报项目263,000元。请相关单位收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817510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东莞市开拓境内市场专项资金(新品发布会项目)2024年度第三批资金申报项目审核表.et
东莞市商务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