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7﹞82号)的规定,经审核,现拨付东莞市2017年第二批贸易摩擦应对研究资金1.6万元到相关企业(详见附件)。请相关企业收到款后严格遵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反对挪用,切实按有关要求做好账务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东莞市2017年第二批贸易摩擦应对研究项目计划表.docx 东莞市商务局 2017年12月5日 (东莞市商务局公平贸易科,联系电话:216681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