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电产品进口单位: 按照商务部外贸司要求,自2017年12月15日起,进口单位可以申领2018年度机电产品进口单证,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单证时,要注意页面上端的年度选择,系统默认为2017年,如需申领2018年度的单证,请选择2018年度,再填写其它项目。 二、年度并行期间,2017年度机电证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度机电证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系统将在备注栏内自动打印“该证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字样。 三、由于2018年的商品编码可能有变化,如果进口单位不是在2018年1月份上半月报关,建议企业不要提前申领机电证。 特此通知 东莞市商务局 2017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