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局审核,东莞市南华物流园有限公司、东莞东方集装箱有限公司、东莞勤达供应链有限公司等37家申报单位符合《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稳增长调结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7〕85号)的有关项目资助条件(详见附表),拟按相关标准给予资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日(1月29日至2月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0769-22817951,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33号。 东莞市商务局 2018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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