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航空货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商务﹝2015﹞185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航空货物资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2015〕366号)文件精神,现拨付2017年第一批东莞市航空货物资助资金共计4,836,980元。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817951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年第一批东莞市航空货运代理企业资助资金汇总表.xlsx 1-1.2017年广州机场货站货运代理资助明细表(第一批).xlsx 1-2.2017年深圳机场货站货运代理资助明细表(第一批).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18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