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和做好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发改〔2018〕114号)要求,我局对2018年1月15日前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的现行政治措施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清理,现对相关设置过渡期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相关文件目录.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18年6月27日
上一篇:关于组织采购商参加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东莞市电子商务实训基地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