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根据《商务部办公厅 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受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资函〔2018〕87号)、《工商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8〕31号)和《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18〕168号),我市已于2018年6月30日起实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对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人可采取以下方式办理: 一、申请人选择在工商登记窗口或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办理设立登记的,可在企业核准通过后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广东省‘多证合一’备案信息申报系统”(http://bsxt.gdbs.gov.cn/apprUnionApply)补充填报商务备案信息,经商务部门审核后完成备案手续; 二、对于持有银行U-key的申请人,可通过登录工商部门的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系统(http://59.37.20.98)在线填报工商登记及商务备案信息“单一表格”,分别经工商、商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完成登记和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东莞市商务局 2018年7月3日 |
上一篇:关于东莞市电子商务实训基地的公示
下一篇:东莞市跨境办临时聘用人员任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