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8年“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产业政策倍增扶持资助目录》(东倍增办〔2018〕218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2017〕177号)等文件精神,现拨付“倍增计划”专项资金(2018年第一批项目)。分别从“倍增计划—开拓境内外市场专项”、“倍增计划—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倍增计划—电子商务专项”下达703,739元、2,000元、1,482,097元,请你们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403717、22995395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1.东莞市“倍增计划”专项资金(促进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专项)资金使用计划.doc 2.东莞市“倍增计划”专项资金(促进加工贸易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计划.doc 3.东莞市“倍增计划”专项资金(电子商务专项)资金使用计划.doc 东莞市商务局 2018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