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以及《关于拨付和清算2016年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冷链物流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拨付2016年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冷链物流建设)共800万元(详见附件)。请相关企业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请致电22414708-8823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 2016年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冷链物流建设)项目计划表.docx
东莞市商务局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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