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申请2016年第三批石龙铁路国际集装箱班列运费补贴资金,经我局审核,符合《关于印发<东莞石龙铁路国际集装箱班列运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商务〔2016〕166号)的有关项目资助条件(详见附表),拟按相关标准给予资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十日(11月10日至11月1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0769-22817951,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33号。 附件:2016年第三批石龙国际班列补贴资金审核结果汇总表.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16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