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12﹞124号)规定(下称《管理办法》),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对企业申报的有关材料进行了审核,拟认定东莞环球经典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为外商投资关键项目,深圳米窦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引荐人,并按有关规定对东莞环球经典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给予优质外资项目引进首期奖励、对项目引荐人深圳米窦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给予优质外资项目引荐人首期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天,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0769-21668360,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大道33号)
东莞市商务局 2016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