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企业: 省厅发文《广东省商务厅关于核实对外投资企业境外经营情况的通知》(粤商务合函279号)(见附件1),通知我市有部分“境外投资”的企业没做或未完成2015年年报(详见附件2);按省厅要求,这些企业要做书面说明书(即填写“对外投资企业境外经营情况表”),否则会被注销的。 请相关企业于8月16日前完成“对外投资企业境外经营情况表”,并加盖章把扫描件发到邮箱:1186290928@qq.com,特此声明! (联系人:彭健锋 电话:21668359) 附件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核实对外投资企业境外经营情况的通知》(粤商务合函279号).pdf 附件2:各镇未做年报企业清单.xlsx
东莞市商务局 2016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