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商务局(办)、松山湖产业发展局: 为做好2019年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资质申报工作,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资质申报工作的通知》(商办贸函[2018]321号)和省机电办《关于做好2019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资质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机电函[2018]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请你们组织相关企业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请指导企业在商务部网站“政策发布”-“对外贸易管理”栏目查看商务部通知并下载相关附件,按附件9《填表说明》的要求填报表格。具体链接为: http://wms.mofcom.gov.cn/article/zcfb/g/201809/20180902782936.shtml 。 2、请指导企业按照商务部办公厅通知(商办贸函[2018]321号)要求备齐相关材料(附件1-8),汇总后于9月14日上午下班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形式,一式三份)报送到市商务局加工贸易发展科。 附件:广东省机电办关于做好2019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资质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东莞市商务局 2018年9月10日 (联系人: 梁锦华 联系电话:22817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