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和《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经审核,现将2015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事项)39,518,803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请相关企业收到款项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15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事项)明细分配表.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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