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资金工作计划,我局现邀请第三方机构开展2019年东莞市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外贸发展事项(进口贴息项目)评审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起止时间 2018年9月28日至9月30日。 二、项目情况简介 项目主要对以一般贸易、租赁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广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7年版)》中的技术(不含自关联企业引进的技术)和产品(不含旧品)给予进口贴息支持;对以一般贸易自南太岛国的进口给予贴息支持。 三、委托事项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内容 2019年东莞市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外贸发展事项(进口贴息项目)评审组织工作:项目申报材料初审、汇总项目情况、上报项目评审组织工作报告及配合评审后续工作(含评审结果、工作情况评估和建议等)。项目申报指引及审核注意事项见附件。 (二)工作进度 材料移交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项目评审报告。计划于2018年11月10日前(视东莞市商务局整体工作进度需求可延后调整)完成评审工作。 (三)提交的工作意向书包括以下材料: 1.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单位资质证明; 4.开展政府委托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材料; 5.其它相关材料。 四、工作经费 不超过3.5万元人民币。 五、工作意向书的提交时间、地址 以上材料请在9月30日下班前交至东莞市商务局加工贸易发展科(东莞市南城区莞太大道26号7楼),联系人:高煜烨、苏摇男,咨询电话:22995395、22403717,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附件:1、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doc 2、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外贸发展事项(进口贴息项目)申报指引.doc 东莞市商务局 2018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