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务局

东莞市商务局普法责任清单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8-09-30     点击量:
序号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目标 具体计划、举措 责任科室
1 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党内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内法规等 局党组成员、局(中心)工作人员 通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促使全体党员干部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 1.组织局党组成员专题学习,将宪法等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一是组织局党组成员专题学习党内法规,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
二是组织局党组成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 学习《习近平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关于建设法治国家的内容,以及《宪法》《监察法》等有关内容
2.发放学习书籍,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各类学习会、主题讲座、考学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自学和集中学习





人事科
2 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 局(中心)工作人员 把“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法治宣传教育方式进一步丰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商务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明显提升,服务对象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基础作用 1.制定我局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2.充分发挥普法工作责任部门、法律顾问的作用,深入总结和宣传法治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建设成效、经验做法;3.定期督促普法规划、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的落实 政策法规科
3 宪法、民法总则、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等基本法律法规 局(中心)工作人员 法治宣传教育方式进一步丰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商务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明显提升,服务对象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基础作用 1.建立健全局领导班子会前学法制度;2.每年组织商务系统工作人员开展法治专题讲座;3.依托局官方网站、微博、微信以及张贴法律宣传海报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认真组织宪法专题考试,实现全局工作人员全覆盖;5.购买法律法规读本,并整理相关解读资料,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学习、研讨;6..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和省、市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 政策法规科
4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 参展企业 增强进出口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企业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 整理汇编展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资料,印成小册子派送给参展企业 政策法规科
5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单用途预付卡备案企业 通过对备案企业普及《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知识,让企业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引导企业依法管理、诚信经营 1.在局官方网站公开《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在局微信公众号推送《管理办法》细则;3.走访企业,现场宣讲《管理办法》;4.指导企业张贴《管理办法》相关条例,做到常态学习,时刻警醒 市场秩序调节科
6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有意愿成为商业特许经营门店的申请者 提醒特许人遵守相应条款 通过局官方网站和其他相关媒体的信息平台和不定期实地走访企业单位相结合,积极宣传商业特许经营政策法规,提醒特许人遵守相应条款 贸易促进科
7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典当管理办法》《拍卖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关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局(中心)工作人员 进一步增加典当、拍卖、二手车、报废拆解及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对象的法治观念 1、向典当、拍卖和二手车新进企业转达、解读相关政策文件,提高企业对行业的认识水平和法律法规意识;2、加强日常监管,督促辖区内商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排查工作,由其督促企业定期落实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培训,增强守法意识 贸易管理科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东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办法》等涉及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法规 电子商务经营者;局各科室、中心工作人员;镇街商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通过落实“七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各项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使商务部门工作人员法治理念更加牢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服务企业的水平得到提升,同时增强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依法管理、诚信经营 1.在局官方网公开《东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办法》 ;2.如有经费,开展电子商务法宣讲会;3.如有经费,布置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宣传栏 ;4.利用局微信公众号推送电子商务相关法律资讯
电子商务科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企业 让广大企业了解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办理的要求 1.举办政策宣讲会;2.印发宣传资料;3.网上公布相关信息 服务贸易科
10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0号)《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管理办法》(粤外经贸合字〔2014〕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粤府办〔2014〕71号)《境外投资管理办法》(2014年商务部令第3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发布境外投资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商务合〔2015〕20号) 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局(中心)工作人员 进一步增加管理对象的法治观念,让全市有境外投资的企业、商务系统工作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业务水平及办事效率 1.在局官方网站、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系统、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东莞分厅公开“办事指南”供查阅;2.在每年的不定期政策法规宣传会上向企业开展普法教育;3.在办理业务过程或在办事窗口开展即时提问、即时解答,随时提供纸质普法资料,方便办事企业取阅 投资促进与对外经济合作科
11 《关于修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商务部令2018年第6号)《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商务部办公厅 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受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资函〔2018〕87号)《工商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8〕31号) 科室人员、各镇(街)商务部门、全市外商投资企业 让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商务系统工作人员熟悉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业务水平及办事效率 1.及时在局官方网站更新相关办事指南;2.及时完成、更新权力事项的标准化工作;3.及时转发上级部门的相关通知,传达通知精神到各镇(街)商务部门,转达到各外商投资企业中;4.通过科务会议对科室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5.组织各镇(街)商务部门专职人员进行政策宣讲及业务培训 外资管理科
12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 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局(中心)工作人员 让涉及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业务的相关人员了解具体法规,提升法律认知,提高办事效率 1.组织局内相关科室进行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相关法规培训;2.安排人员到涉及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业务的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同时进行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相关法规宣传 加工贸易发展科
13 《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反倾销协定》美国《337调查》《保障措施协定》 镇街商务部门、相关商协会、企业相关工作人员 提升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科学、合理运用世贸组织规则和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综合能力 举办相关讲座、派发相关宣传资料 公平贸易科
14 督促200人以上的服务管理对象(企业)开展企业员工岗前学法培训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的企业 让申办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的企业熟悉相关法规,提高办事效率 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等文件批量打印装订存放于科室业务资料领取处,在企业申报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业务时提供给企业,供企业员工进行岗前学法培训 加工贸易发展科
全市外商投资企业 让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熟悉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其办事效率 将《关于修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我科清单)(2018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商务部办公厅 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受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印成小册子,连同《开办企业全景式路线图》,在企业领取备案回执时提供给企业,供企业员工进行岗前学法培训 外资管理科
15 《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与来料加工企业直通港澳自货自运厂车行政许可规定》 局(中心)工作人员 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 组织科室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开展专题培训学习会 通关物流科
16 保密法、档案法、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局(中心)工作人员 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巩固前期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责任意识和工作水平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有计划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采取邀请专家授课、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2.加强对关键部门、岗位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促使掌握法律知识,自觉履行工作责任和义务。3.推进普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工作岗位开展经常性的学法、用法活动,牢记工作规范,提高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业务中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办公室
17 财务审计等财务方面的法律法规 局(中心)工作人员 了解财务方面的政策法规 将财政方面相关政策融入《东莞市商务局财务预算经费收支管理规定》中,以商务局名义印发给各科室、口岸分局 财务审计科
18 《地方口岸管理法规》《广东省进出口货物起运点、装卸点试行管理办法》《广东省进出口货物起运点、装卸点管理补充规定》《广东省进出境货运车辆检查场管理规定》《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广东省客运口岸管理暂行规定》 全体分局人员、东莞市莞岸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寮步分公司工作人员 加强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口岸的方针、政策、法规 1.召开办公室会议,组织全体办公室管理人员和组长研究、总结具体工作的进展落实情况,督促各部门加强人员管理,并制定和落实相关学习制度、管理制度、督查制度、考勤制度和奖惩制度,以确保分局所有工作顺利开展;2.组织口岸各查验单位、经营单位共同学习《广东省客运管理暂行规定》 各口岸分局
19 《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服务办法》 在莞外商投资企业、局(中心)工作人员 宣传《办法》内容,协助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有效解决生产经营问题 1.向全市各镇(街)、园区外商投资服务中心下发通知,向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宣传《办法》、受理和转介投诉意见的责任;2.在政策宣讲工作中加大《办法》的宣传力度;3.提高投诉处理时效性,按照《办法》规定时间反馈处理结果 外商投资促进中心、会展服务中心
20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局(中心)工作人员 做好公车使用管理 严格执行《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整理公车资料,核查公车信息,做好报废回收工作 口岸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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