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15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鼓励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和技术出口事项)的通知》(粤财外【2015】167号)《关于拨付2015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鼓励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和技术出口事项)的通知》(东财函【2015】2155号)等文件要求,现拨付东莞新科技术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市远峰科技有限公司、东莞肯尼克鞋业服务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2015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鼓励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和技术出口事项)(详见附件)。请相关企业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15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鼓励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和技术出口事项)明细分配计划.pdf
东莞市商务局 2015年12月31日 (市商务局服务贸易科 肖学霖,联系电话:229968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