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商务局(商务办)、松山湖经发局,财政分局,各行业协会(商会)、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2014〕111号)、《关于印发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4〕73号)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申报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指南.doc
东莞市商务局 东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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