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了做好2014年境外投资联合年检工作,根据广东省商务厅的有关要求,请各有关企业根据通知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 年检时间及对象 年检对象为2013年12月31日前核准设立的境外企业。 需参检企业参加年检,按时将每页盖章(境内主体)一式两份的年检资料送至市商务局国际贸易科。我局收取年检资料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二、 请各参检企业如实填写《年检报告书》(参见附件),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年检证书》正本(第一次参加年检的企业无需提供)。 (二)境外企业注册文件及有关个人股权委托协议法律公证文件复印件(驻港企业还需提交2013年度周年申报表)。 (三)境外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的中文译件) (四)原《年检证书》企业基本情况信息有更新的,请附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更新内容。 为做好这次年检工作,请各参检企业务必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按通知截止时间前把年检资料送到市局国际贸易科。年检结果将作为商务部,我省“走出去”相关扶持资金的考核指标之一。如在年检工作过程中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国际贸易科:徐仲超电话:0769-22817267)联系。
附件:年检报告书.doc
东莞市商务局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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