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关于申报2014年省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及收购和创建国际著名品牌专项资金的通知》的要求,申报资金下半年项目的企业要报送2014年下半年企业境外展览计划,由我局统计汇总报省商务厅。请有意申报并符合条件的企业按以下要求,于2014年7月2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来: 一、资金政策详见市外经贸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的《关于申报2014年省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及收购和创建国际著名品牌专项资金的通知》。下半年资金的申报以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二、要报送境外展会的范围:2014年8月1日-12月31日计划参加境外展览; 三、所需资料:填写列表(填写后打印、盖公章并附电子版)、经营者备案登记证书或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境外展览合同、展览汇款凭证(或订金凭证); 四、报送方式:企业扫描“所需资料”(附列表电子版)打包成一个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gdkaituo@163.com。 东莞市商务局 2014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