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广东省外经贸厅关于申报2013年省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境内外展览会展位费资助的通知》(粤外经贸发函〔2013〕167号),对我省外贸企业参加境内外展览会项目给予一定的资助。为做好企业申报和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方式、接收单位 企业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方式: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资料(一式二份)相结合的方式申报。 申报资料接收部门:东莞市外经贸局国际贸易科,地址:东莞市莞太大道33号东莞市外经贸局三楼。 二、网上申报 申报企业登录“广东易发网”(www.gd218.org.cn),点击“广东省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申报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zj.gd218.org.cn),按照系统指引进行相关申报工作。 申报系统的操作使用手册请在用账号登陆系统后“系统使用手册”栏下载,请按手册指引进行资金项目申报。 根据省资金管理部门的通知,企业在网络申报系统上资质公示后,才能进行项目申报。但由于使用新的网络申报系统,原在“广东省外贸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注册用户资料导入新系统时企业资质状态变为“未公示”,要各市资金管理部门在系统上对企业资质重新公示。新系统企业账号与“广东省外贸专项资金管理系统”账号相同,密码为8888。 企业资质重新公示步骤是:企业登录后“系统首页”会提示“资质未公示”,点击“企业资质”→修改(如资料不符请修正,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要填上“-”)→单位详细信息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图片”处上传企业该代码证图片,核对后提交。市资金管理部门经核对后进行资质公示。如系统上无企业资料,请重新进行“企业注册”,并按上述步骤上传组织机构代码证图片。 三、书面资料 按“附件2”中申报资料的要求将纸质资料(一式二份)送交至东莞市外经贸局国际贸易科(申报完成)。 详细情况请参看如下附件: 附件:1.广东省外经贸厅关于申报2013年省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境内外展览会展位费资助的通知.pdf 2. 2013年广东省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境内外展览会资助范围、内容及申报书面资料.doc 东莞市外经贸局 联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