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商、协会、各相关企业:
为加快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巩固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根据省厅《关于组织我省企业参加2011年境外展览会的通知》,我局将于2011年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我市外经贸企业参加境外商品展览会和相关活动,并继续扶持企业参展。请各有关企业根据项目表中的内容和实际情况,以自愿为原则报名参展。项目表中,华沙时尚生活展览会、广东(圣保罗)商品展览会、广东(约翰内斯堡)商品展览会、广东(仰光)商品展览会、韩国进口商品展、中国品牌商品美国展、中国品牌商品欧洲展、高交会匈牙利海外分会活动、高交会以色列海外分会活动、粤澳名优商品展和第十三届高交会是省厅主办的展览会和相关活动,请有意参展的企业填写申请表,并于4月30日前传真至我局,我局将统一转报至省厅。项目表中的其余
展览会,请有意参展的企业具有境外展览会组展资格的各商、协会、展览公司及境外主办单位直接联系参展事宜。
二○一一年一月五日
(联系人及电话:东莞市外经贸局国际贸易科 易珊珊0769-22817159,李碧丽0769-22817512,传真:0769-228197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