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的通知
东莞市各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0〕101号),以及省级各联检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我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12月31日前经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必须按规定参加2010年我市的联合年检,联合年检时间为201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年检内容为200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运营情况。 二、2010年我市联合年检仍采用网上申报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方便企业,企业的联合年检均可直接到当地各有关部门办理(市属企业办理外经部门年检可直接向市外经贸局申报);外汇局因暂无下属分支机构,参检企业办理外汇部门的年检,则需到市外汇管理局申报。 三、对不申报年检、未如实申报年检情况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直至依法撤销其批准证书,吊销其营业执照。 四、各外商投资企业要积极参加年检,参检企业要认真填报相关数据,按各年检部门要求报送年检文件。有关市外经贸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统计局、外汇局的年检操作办法,按照“2010年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操作说明”(详见附件)要求进行。 附件:2010年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操作说明 市外经贸局 市财政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工商局 市统计局 市外汇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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